丰台区居民用气价格和销售量保持平稳(6.7日)
来源:丰台区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7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供需双方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终端销售价格由地方政府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和当地财政状况等因素,自主决策具体调整幅度、调整时间等,并履行相关规定程序。
区发展改革委密切关注辖区内居民用气价格和销售变动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准确解读政策意图,确保方案平稳实施。二是加强预警。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及时排查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预警预测。三是及时报告。及时掌握居民用气价格和销售变动情况,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报送相关部门。
经了解,《通知》实施后,我区天燃气市场价格运行平稳,销售正常。
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