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搜索内容
热门搜索: 价格 北京市 收费 发展 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价格[2008]1575号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25日


公安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公安部《关于申请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许可工本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函》(公装财[2006]928号)和《关于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印制情况说明的函》(公装财[2007]260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8]3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直辖市或设区的市公安机关在对临时入境不超过三个月的境外机动车发放由公安部统一样式的《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时,收取《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5元;对临时入境不超过三个月的机动车驾驶人发放公安部统一样式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时,收取《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二、收费单位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上述标准自2008年6月1日起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

版权所有:京ICP备05050919号   京公网安备11011202002462号

邮编:101160   电话:010-55590868   传真:010-55591214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

价格早报-北京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