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文件的通知
京发改[2010]823号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30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商务委、工商分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发改价检[2010]113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严格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场监管领导小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全市农产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县价格、商务、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各自职能分工负责,重点检查绿豆、黑豆、红小豆、薏仁米、江米、小米、大蒜、土豆、花椒、辣椒及近期交易量、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农产品经营者的交易行为和价格行为。对多进少售、只进不售、囤积拒售,以及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谋取暴利等行为,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三、各区县要做好信息报送和检查总结工作,每周一下午15:00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整治工作情况,6月12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本区县查处的典型案例,并在6月25日前上报检查总结。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