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第三批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标志牌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4日
各价格监测直报单位:
加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管理是价格监测工作的基础,按照国家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和北京市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要求,目前市区两级管理的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扩大到近千家,监测范围涵盖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生产资料、房地产等10个领域。多年来,各级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准确地报送了大量的价格监测数据,为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做出了重要贡献。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2012年7月17日印发的《北京市生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京发改[2012]1122号)文件要求,根据《北京市价格监测办法》第8条“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向定点单位颁发证书和标牌,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经对市级管理的新增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综合衡量审查后,按照合法经营、信誉良好、具有行业代表性等要求,确定市管12家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为第三批挂牌单位(名单见附件),涉及企业包括4家房地产中介机构、4家大型商场、2家医药经营单位及2及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授牌名单将在京价网上公布。今后将继续随着本市价格监测信息系统建设的推进,本着成熟一批授予一批的宗旨,实现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系统管理。
希望各挂牌价格监测定点单位要依据《北京市价格监测办法》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要求,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价格监测工作,准确、及时、完整报送价格相关信息,为首都价格稳定做出贡献。
附件:第三批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授牌名单
二〇一四年七月四日
附件:
第三批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授牌名单
房屋中介、大型商场、医药等企业共计12家
1、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21世纪不动产安信瑞德房地产经纪公司
3、北京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4、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5、北京市百货大楼
6、北京双安商场
7、北京长安商场
8、西单商场
9、北京医保全新大药房有限公司
10、北京金象医药股份公司
11、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
12、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