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度行政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1日
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
2013 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 9,058.5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421.95 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2,636.59 万元。比 2012 年增加 297.01 万元,增加 3.39%。主要原因:根据全市发展改革工作计划,增加了部分工作任务。如北京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经费等项目。
二、行政经费支出口径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
(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