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价格[2014]2302号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农业厅(局、委、办)、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
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5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比较效益、国际市场价格和粮食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农 业 部
国 家 粮 食 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