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检查工作文件的通知
京发改〔2015〕1161号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3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
为做好本市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检查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5〕106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2015年6月1日开始,9月底结束。
检查范围:所有涉企收费行为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中介机构,涉及行政审批前置、市场监管和准入等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性收费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
二、组织形式和分工
此次检查由市发展改革委统一组织部署,市、区县发展改革委依据管辖分工,分别开展检查。
市发展改革委组织检查力量,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中介服务性收费进行重点检查。
区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检查本辖区所有涉企收费行为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重点对本级质监、环保、安监系统以及本行政区域内的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单位进行检查。
三、检查要求
此次重点检查工作是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涉及范围广,检查难度大,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要遵照《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住重点,加强协调,健全长效机制,确保重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1.加强领导。要加强同质监、环保、安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把重点检查工作作为中央稳增长、调结构、促创新、扩就业的大事来抓,一手抓突出问题的解决,一手抓收费行为的规范。
2.明确责任。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好统筹安排,建立上下沟通协调机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人,按照检查一个部门,规范一个行业的要求,不仅要查出行业存在的问题,还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规范收费行为的意见建议,做到有始有终。
3.依法行政。对查实的违规收费问题,要依法定程序办理,不得隐瞒不报,不得避重就轻。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检查人员要廉洁执法,主动接受被检查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重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4.认真总结。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在检查工作结束后,要按照《通知》要求将检查工作总结报告于2015年9月20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传真:82283993;电子邮件:daiyz.wj@bjpc.gov.cn)。
重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基本情况、主要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政策建议、至少一个典型案例等。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30日
(联系人:市物价检查所 代员子; 联系电话:82283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