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58价格举报热线春节消费提示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9日
春节将至,北京市12358热线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请看清标价后再消费,保存好票据。遇到价格纠纷,请拨打12358热线维护您的价格权益,热线将为您提供24小时人工接听服务,并在接到价格举报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您反馈受理情况。特别向消费者朋友温馨提示:
一、 出行提示
(一)自驾出行:2016年1月1日起,除了占道停车和P+R停车(换乘停车场),北京市其他停车收费全部放开;驾车出行,请将机动车停放在有停车收费标识牌的正规停车场,进场注意看标识牌的收费标准并索要停车计时单,出场按照标价付费;大型社会活动期间,占道停车场停车收费可实行计次收费。
(二)公交出行:乘坐公共交通,请留意上下车卡内余额变化,市政交通一卡通官网可查询消费金额及余额;乘坐出租车,请按发票显示的金额付费;乘坐飞机,航线旅客运输价格以机票价格为准,请留意有关退票的提示;乘坐火车,请留意发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票面乘车站发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的按票价5%,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收退票费,车票改签后退票手续费按票面价格20%收取。
二、购物提示
(一)实体店购物:购买商品和服务,请核对价签与结算的价格是否一致;购买促销商品,请留意是否明码标价,请注意促销时段以及价格承诺是否完全履行;购买烟花爆竹,以实际标价为准。
(二)网络购物:通过网络购买商品和服务,最终价格应以实际下单结算价格为准,如出现价格异议,请保留完整交易截图和银行发送的相关交易信息,包括相关时点页面完整截图。
三、就餐提示
(一)外出就餐:享受就餐服务,请查看菜谱价格和收费标准,留意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核对标价与结算价格是否一致;
(二)年夜饭等聚餐活动:应在预订时就菜品价格、数量等方面进行约定,留存好点菜单、结算单、发票以及约定信息以备出现价格纠纷后的核实、核查。
四、旅游提示
(一)跟团旅游:请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的正规旅行社,抵制过低报价及“零负团费”出游,明确团款价格及其所涵盖的收费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标准,留存好各类票据。
(二)自行游览:请留意景区门票旺(淡)季价目表及优惠政策,自愿选择景区门票或者联票;参加景区的庙会、游园等活动,请注意活动门票价格是否明码标价,购买地方民俗、民族特色产品等请多比较,理性消费。
五、其他提示
(一)预付费卡消费:请对预付费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价格约定等细节了解清楚;
(二)留意价格波动:节日期间企业用工成本上升,洗车、快递、家政等服务业的价格容易波动,接受服务前请注意服务价目表。
附件:
附件一:常见价格违法行为提示.pdf
附件二:违反价格行为的案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