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北京地区部分高校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函
京发改[2016]1416号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6日
市教委:
你委《关于审定2016年北京地区高校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函》(京教函〔2016〕35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2016年高校新建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单元式学生公寓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非单元式学生公寓每生每学年不超过900元。学生公寓名单见附件。
二、各有关学校需填报《北京地区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审批表》,经你委审核后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收费时需向学生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管理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生公寓住宿费应当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四、各学校应当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五、本函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专此函达。
附件:2016年部分高校新建学生公寓名单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16年8月17日
附件
2016年部分高校新建学生公寓名单
一、单元式学生公寓
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6号公寓D栋
清华大学南区学生公寓6号楼
北京交通大学东校区6号公寓
北京交通大学10号塔楼(15-17层)
二、非单元式学生公寓
北京大学28楼、32楼、35楼
清华大学南区学生公寓12号楼
清华大学南区学生公寓20号楼
北京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学生公寓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东角楼学生公寓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学生公寓(4-1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