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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第五批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标志牌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9日

各价格监测定点单位:

  为健全本市价格监测体系,进一步适应政府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需要,按照《北京市价格监测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0号)和《北京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京发改[2012]1122号)等文件要求,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经对市级管理的新增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综合衡量审查后,按照合法经营、信誉良好、具有行业代表性等要求,确定10家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为本市第五批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名单见附件)并颁发标志牌,涉及行业为机动车停车收费。

  请各挂牌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按照《北京市价格监测办法》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要求,准确、及时、完整报送价格相关信息,配合做好本市相关价格监测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五批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授牌名单

 

 

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

2016年10月9日

 

附件

 

第五批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名单

 

机动车停车收费定点监测单位(10家)

1. 北京公联安达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2. 北京万向停车场有限公司

3. 北京京联顺达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4. 北京海安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5. 北京阳光海天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6. 北京实圣达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7. 北京东方捷路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8. 北京首都机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 北京华源亿泊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10.北京中安佳驿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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