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20170412)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2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17年4月12日24时起,每吨分别提高200元和190元;89号汽油由每升5.87元调整为6.02元,提高0.15元;92号汽油由每升6.28元调整为6.44元,提高0.16元;95号汽油由每升6.68元调整为6.85元,提高0.17元;0号柴油由每升5.91元调整为6.07元,提高0.16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12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品名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 | ||
配送制,元/吨 | 非配送制,元/吨 | 元/吨 | 元/升 | |
89号汽油 | 7715 | 7635 | 8015 | 6.02 |
92号汽油 | 8196 | 8111 | 8496 | 6.44 |
95号汽油 | 8677 | 8587 | 8977 | 6.85 |
0号柴油 | 6715 | 6645 | 7015 | 6.07 |
-10号柴油 | 7136 | 7062 | 7436 | 6.44 |
-20号柴油 | 7487 | 7409 | 7787 | 6.74 |
-35号柴油 | 7767 | 7687 | 8067 | 6.99 |
注: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