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京发改[2017]1374号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5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582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9月1日起本市管道天然气非居民销售价格下调0.1元/立方米。调后价格具体见附件。
二、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及时做好销售衔接,保障稳定供应和市场平稳运行。
三、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天然气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降价措施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