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年度北京市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公示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2日
各区发展改革委、市级价格监测定点单位:
2020年,市、区两级价格监测单位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全市价格重点工作,不断增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职能,认真做好价格监测工作,疫情期间参与物资保障专班,充分发挥价格预期舆论引导作用,圆满完成了全年价格监测各项任务。
为进一步强化价格监测质量管理,提高价格监测工作水平,切实增强价格监测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和荣誉感,总结经验,肯定成绩,鼓励先进,推动2021年全市价格监测工作再上新水平,我中心按计划开展2020年度北京市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结合各单位2020年度日常监测任务完成量、实际承担的价改专项监测、专题调研以及自身队伍建设等情况,经过征求意见、民主推荐、集体评议等程序,初步评选出丰台区发展改革委等18家先进单位,李静等30名先进个人(详见附件),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1年2月2日至2月4日,公示期间,有意见建议请来电、来函、来访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办公室。
附件1:
附件2: